根据国务院令第 292 号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和工信部令第 33 号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 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因此,如使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开办网站,请务必先完成 ICP 备案,再开通网站服务。
ICP 备案状态,请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:查询入口
我应该在哪里提交 ICP 备案
您需要在服务器提供商 (接入商) 处提交 ICP 备案,与域名注册商无关。
例如,您在某域名注册服务商处注册了域名,但在菲比斯购买了云服务器,您需要在菲比斯提交备案申请。
不备案的影响
解析至中国境内的服务器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,需要在取得备案号后才能开通网站,否则网站将被阻断。被阻断的网站将跳转到特定页面,提示您需完成备案操作。
如果您未在菲比斯提交过备案,需要将域名解析至菲比斯的中国境内服务器,请登录菲比斯备案控制台,提交网站和域名资料,办理 ICP 备案。
如果您已在其他服务器提供商 (接入商) 处完成备案并获取了备案号,需要将域名解析至菲比斯的中国境内服务器,请登录菲比斯备案控制台,办理接入备案。